1 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抗靜電和非抗靜電呼吸管路和長度可以截取的呼吸管路的基本要求。這些管路用于與麻醉機,呼吸機,潮化器,噴霧器配套使用。本標準還適用于呼吸管路與Y形件裝配后供應或散件供應用前按照制造廠使用說明書組裝的呼吸管路。
呼吸管路備有帶圓錐接頭的轉換接頭的裝配端,或平滑端(直形或錐形)。特殊用途的呼吸管路,如那些有特殊順應性要求的呼吸機用管路不在本標準范圍內。
檢測儀器:泄漏與氣流阻力測試儀LT-03D
附錄A氣流阻力的測量
A.1 原理
由測量通過呼吸管路額定流量時氣體的壓力增量測試氣流阻力。
A.2 試件
試驗在供使用狀態下的呼吸管路或在1m長以裁切其長度狀態供應的管路上進行
儀器A.3
A.3.1流量測量儀器,能測量呼吸管路的額定流量,精度為士2.5%。
A.3.2壓力測量儀器,精度為士0.01 kPa。
A.3.3緩沖瓶,由一容積為51的密封廣口瓶、一根靠近瓶底部進氣口和一根靠近瓶口的出氣口組成(見圖A.1)。出氣口應呈漏斗形,其內徑大于供試呼吸管路的內徑。連接壓力測量儀器時,應將其位于進氣口和出氣口之間。
A.4 步驟
A.4.1預期拉開使用的呼吸管路應在其拉開狀態下試驗A.4.2本試驗步驟在(23±2)℃溫度下進行,并將呼吸管路或1m長的呼吸管路在該溫度下進行狀態調節至少1h后進行。
A.4.3 按圖A.1所示布置儀器(A.3),但不連接呼吸管路。調節氣流至制造廠標示的額定流量,并保持 30s(A.3.1)。記錄壓力測量儀器(A.3.2)上的讀數(p),測定試驗儀器的氣流阻礙。A.4.4用一個適宜的接頭將呼吸管路及其所帶的接頭連接于緩沖瓶(A.3.3)的出口上。對于成對供應并與Y形件永久相連的呼吸管路,在機器端堵閉一個支管路。保證供試管路的自由端伸直并不受壓縮。
A.4.5 調節空氣流量至制造廠標示的額定流量,并保持30s。記錄壓力測量儀器(A.3.2)上的讀數(pz)。
A.4.6用(P-戶)計算由呼吸管路產生的壓力增量,以千帕表示,并記錄該值。
A.4.7對成對供應并與Y形件永久相連的呼吸管路,從機器端堵閉另一個支管路,用第2個支管路重復A.4.4至A.4.6。記錄兩個供試支管路的較高值。
附錄D泄漏 試驗
D.1 原理
通過向管路中引人空氣,施加并保持一個內部氣壓,記錄維持該內部壓力所需的空氣流量,以試驗呼吸管路的管體的無泄漏:對于呼吸管路帶有裝配端的情況,試驗管體、接頭以及它們的連接無泄漏;對于呼吸管路帶平滑端的情況,試驗呼吸管路與相應規格的外圓錐接頭的連接無泄漏。
D.2 試件
試驗在一個呼吸管路上進行
D.3 儀器
D.3.1 施加并保持(6士0.3)kPa的內部氣壓的裝置
D.3.2 對呼吸管路進行狀態調節的裝置,并使試驗在(23士2)℃溫度下進行。
D.3.3記錄供試管路保持所需內壓時空氣流量的裝置,精確到4.7所述流量的士5%以內。
D.3.4 相應規格的外圓錐試驗接頭,同B.3.3。
D.4 步驟
D.4.1 預期拉伸后使用的呼吸管路,應在拉開狀態下試驗。
D.4.2 對于以裁切其長度狀態供應的呼吸管路,切取不少于1m的適宜長度的試件
D.4.3該試驗步驟在(23士2)℃溫度下進行。并在該溫度下進行狀態調節至少1h后進行。
D.4.4 將一個或一段呼吸管路的一端按B.4.2鎖接到試驗接頭上,封閉一端。
D.4.5 如果供試呼吸管路是成對的并與Y形件連為一體的,將一個支管路的一端按B.4.2鎖接到試驗接頭上,封閉另外兩個端口和APL閥(如果安裝)
D.4.6 通過向呼吸管路內通人空氣的方法施加并保持(6±0.3)kPa的內部氣壓(D.3.3),記錄保持該氣壓所需的空氣流量(D.3.3)。
附錄F順應性試驗
F.1 原理
先按附錄D測定任何泄漏,堵住所有泄漏處,向管路充人空氣使達到規定壓力,記錄所需空氣的體積,以此測定呼吸管路的順應性,
F.2 試件
試驗在一個呼吸管路上進行,
F.3 儀器
F.3.1 向管路中充人(6士0.3)kPa的氣壓并記錄所需空氣體積的裝置,
F.3.2 壓力測量儀器,同A.3.2.
F.3.3保證沿管路長度方向自由運動的裝置。(如一個漂浮管路的水浴)。
F.4 步驟
按附錄D檢測試件的任何泄漏,堵住泄漏,重新檢測,直至泄漏小于1mL/min。F.4.1
F.4.2預期拉伸的呼吸管路應在其拉開狀態下試驗。F.4.3本試驗步驟在(42士3)℃溫度下進行,并將試件在該溫度下進行狀態調節至少1h后進行4在環境壓力下,按4.4測量試件(F.2)的全長。不包括接頭或Y形件的長度。F.4.4F.4.5阻閉呼吸管路的一端,安裝管路,其方法是不阻礙運動,如浮在水面上。如果呼吸管路與一個Y形件連為一體,阻塞其病人連接口。
F.4.6將壓力測量儀器(F.3.2)連于呼吸管路的開口端。
F.4.7 向試件(F.2)充人足夠的空氣,達到(6士0.3)kPa的穩定表壓,記錄所需空氣的體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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